都別住這家店,吃相太難看了,昨晚因為大雪導致動車延誤,第一時間通知店家取消點訂單,因為我已經無法按時入住,但是店家不同意。當天延誤列車很多,北站周圍酒店都訂滿了,房間肯定是可以定再定出去的。找客服介入後説可以試着代賣我的房間,有什麼情況第二天10點前再通知我。第二天系統扣了房費顯示我已離房,到下午客服還沒有回覆,打電話去問説聯繫不到店家了,6翻了。最後客服回覆説房間代賣出去了,但是必須要扣我的手續費,一房兩吃,趁火打劫,可把你們**壞了。《民法典》規定,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,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。這錢我也不稀得要了,我還給你們免費寫小作文,替你們出名,不用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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